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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須知

1. 貼心提醒

 1.1.氣候:雨季:5-10月,乾季:11-4月,年均溫約29°C。北越氣溫與台灣四季相似,服裝可參考台灣。至於南越四季屬夏季氣候,建議帶件薄外套即可。

 1.2.服裝:越南氣候分兩個明顯的季節,旱季自本年11月至次年4月份。雨季自5月至10月份。北越氣溫與台灣四季相似,服裝可參考台灣。

 1.3.本行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,故無法累積哩程、優先選位更改航班、日期、退票、更換旅客及不可事先指定坐席或劃位。

 1.4.由於團體機位座位安排統一由航空公司以姓氏之英文字母順序排定,可能造成您與同行之親友座位不相連之情況,團體行程則由領隊協助您進行與其他團員更換之動作,迷你小團或自由行旅客則請自行與其他旅客協調。領隊進行座位更換時,可能造成變更您原始座位,請您支持與諒解。

 1.5.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與領隊會合,並自行考量交通狀況提早出門。另請務必於航空公司所規定時間內抵達登機閘口,以免錯過航班起飛時間。

 1.6.各航空公司針對孕婦搭乘的規定不一,一般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診斷書,三十六週後須醫護人員同行搭乘或禁止搭乘,詳情請洽您的業務人員。

 1.7.幣值:單位:DONG(盾)面額左右:1000、 2000、5000 、10000 、20000 、50000

 1.8.匯率:目前大約台幣與越盾的匯率:1元 台幣 約可換 600~700 元越盾(匯率為浮動,請依當時為準),注意不可任意在街頭換錢幣,以免製造困擾。信用卡在當地部份地區可使用,但旅行支票使用極為不便,請準備美金現金或台幣現金。

2.行程規定

 2.1.如遇景點部份遊樂設施或展覽區域,因維修或其他因素而關閉之情形,旅客不得對於該關閉之遊樂設施或展覽項目請求賠償權利。

 2.2.本公司保留因當地氣候、交通、航班、罷工、訂房狀況或其他因素而針對景點、餐食、住宿或其他行程內容進行前後順序調動之權利。

 2.3.建議您可根據行程內容自行攜帶泳具,另若有浮潛行程時,免費提供公用浮潛用具,但您若有個人衛生考量,建議您可自行準備。

 2.4.團體所使用之餐食與餐廳基本上以行程內容所標示為主,因此若有特殊餐食者(例如素食),菜色會較正常餐食少及簡單,建議旅客可備素食泡麵或罐頭..等以備不時之需。

 2.5.行程合菜餐食,當同一團之旅客人數(不含領隊及導遊)為8-12人(一桌)、13-23人(兩桌)、24~31人(三桌)、32~40(四桌)、41~50(五桌);實際桌數與菜量依當團實際用餐人數而定。

 2.6.若為迷你小團時菜量依人數而定,4人(三菜一湯)、5-7人(五菜一湯)。

3.入住提醒

 3.1.行程中所使用的房型,除行程註明或旅客特別需求之外,皆提供標準房型為主。如須指定飯店或房型,請付訂前同時告知業務人員需求,加價金額請洽業務人員。

 3.2.房間以兩人一室為主;如有單人報名,請補單人房差。

 3.3.因飯店有提供一大床或二小床、高或低樓層、吸煙或禁煙房、非邊間或連通房等等,如有特殊需求在不增加售價的狀況下,請提前告知業務人員,我們僅可代為事先向飯店提出需求,恕無法保證客人之需求可完全滿足,最後的情況需於飯店現場辦理時為主。

 3.4.部份飯店在入住時會收取「住房押金」(現金或信用卡),金額依各飯店規定為準。團體將由領隊及導遊協助您處理;但若為迷你小團或自由行之旅客,依飯店之規定做處理,退房時務必記得取回現金或銷毀信用卡簽單,以確保您的權益。

 3.5.大部份飯店並無「三或四人房型」,旅客若選擇加床,飯店皆使用折疊床或行軍床為主。部分飯店受限於房型空間而無法提供加床服務,如無法加床,須與同行旅客併房處理,亦可自行加價補足單人房。

 3.6.各飯店是否提供盥洗用品、吹風機、WIFI上網、熱水器等等皆有不同服務規格,因此仍建議自行攜帶慣用之個人衛生盥洗用品與電器,或根據最終說明會資料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領隊。

 3.7.行程中若含飯店內早餐,餐食及服務(例如管家烹煮服務)則依各飯店所提供的內容為主。

 3.8.行程所標示飯店等級以當地認證為準,部份設施、服務、環境可能與國際星等飯店有些微落差。如有須加強服務之處,可洽飯店服務人員或領隊、導遊協助

 3.9.團費未含飯店內各項迷你吧商品、付費電視頻道、客房服務、自費設施等項目。另旅客若毀損、遺失飯店內之用品,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,旅客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。

4.提醒國人注意在越南境內住宿規定

 4.1.根據外國人在越南境內出、入境、居住及來往法令第12條及越南政府第21/2000/ND-CP議定書相關規定,除禁止閒人進出區域外,如邊界等地,原則上外國人可在越南境內自由移動,惟須符合事先所登記入境目的。

 4.2.該法令第12條第1項第i款項規定,越南國內居民可邀請外國人前往探望,惟邀請人須致函通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,擔保外國人入境目的。

 4.3.該法令第11條第3項規定,倘無越南國人邀請,外國人須於越南簽證申請單填妥入境目的、時間及居住地址。對於免簽證國家國民並擬於住宿民宅者,須透過房東向當地公安局申報。

 4.4.另依據越南公安部與外交部第04/2002/TTLT/BCA-BNG2002年1月29日聯合通知有關外國人於民宅住宿規定如下:倘外國人與房東並非夫妻關係,外國人必需下榻飯店、旅館或旅社;倘違反上述規定,將被處以1,250,000越盾(約65美元)罰金。

行李說明

1.台灣出發航班團體行李規定,每人以託運一件且不超過23公斤為原則,若超重時旅客須自行負擔超重費用,詳細費用依各航空公司規定為準。

​出入境規定

1.出入境越南護照需從回國之日起算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。

2.入境越南時,所攜帶物品應注意事項如下

 2.1.入境旅客每人可攜帶酒精濃度22度以上飲料1.5公升、酒精濃度22度以下飲料2公升、香煙200根,雪茄100根,煙草500公克。   

 2.2.其他可允許攜帶入境物品之總值不得超過5,000美元。

 2.3.入境旅客攜帶超過上述價值之物品入境,應依據越南政府第HQ/2002-PMD號行政命令,依據各項物品相關稅則繳納繳納稅金。

 2.4.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過現鈔5,000美元(或等值外幣)或黃金300公克,均應主動向海關申報,並依據越南海關規定辦理,如未申報被查獲,最高處罰可予以沒收。

 2.5.入境旅可如隨行攜帶物品未超出上述1、2、4點規定,且未違反越南法令,可不必向海關申報。

3.錢幣:台灣出境

 3.1.台幣:現金不超過100,000元。

 3.2.外幣總值:不超過美金10,000 元(旅行支票,匯票不計)。 政府規定自87.10.01起,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,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。

4.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

 4.1.哪些東西不能帶?為了您通關順利,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:活動物:犬、貓、免、禽鳥、鼠等。 動物產品:生鮮、冷凍、冷藏肉類及其製品(如香腸、肉乾、貢丸、餛飩、烤鴨等)、含肉加工品(速食麵、雞湯、含肉晶粉等)、蛋品、鹿茸、血清等生物樣材等,包含已煮熟、乾燥、加工、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。 新鮮水果。土壤、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。活昆蟲或有害生物。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。

 4.2.自97年10月1日起,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,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,除處新臺幣3,000元以上罰鍰外,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。

 4.3.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,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。

 4.4.旅客檢疫相關規定,可參考網頁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】之「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」專區。

 4.5.為共同防疫非洲豬瘟,旅遊回國千萬別帶肉類製品入境,例如:肉乾、肉鬆、香腸、火腿臘肉、生鮮肉、罐頭肉品等;違反將有相關的處罰條例 。

5.因應疫情注意事項

 5.1.越南總理府於2022年5月13日簽署第416/CD-TTg號公文,自2022年5月15日起,暫停要求入境越南旅客提供SARS-CoV-2病毒檢測陰性證明。入境越南旅客仍須遵守越南衛生部有關防疫之規定。

 5.2.有關申辦越南簽證事宜,敬請向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(總辦公室)(Viet Nam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aipei )查詢,電話:(02)2516-6626,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5號2樓、3樓,網址:http://www.vecolabor.org.tw/vecotw/page.php?22

簽證及護照

1.於國內應向越南駐台北辦事處申請,申請所需時間為7個工作日,應於每日上午11點前送件。

 1.1.(須備 半年內2 吋彩色白底大頭照*2 張(頭頂至下巴3.2至3.6cm)+6個月以上效期護照正本)

2.免申請簽證國家

 2.1.印尼、新加坡、泰國、馬來西亞、日本。

3.需其餘各國國民入境越南皆須於出發前於駐該國領事單位,附上相關資料辦理簽證。簽證費用、所需資料、工作天數等因各國護照之要求有所不同,請自行與領事單位查詢。 經由陸路進出越南,應留意越南陸路關口證照查驗人員是否已於護照上蓋有入出境章戳,如入境時未於簽證紙蓋有入境章,屆時在出境時恐將被視同非法入境越南,遭受不必要之調查及罰款。

4.倘所持有之入境越南簽證係載明經由陸路關口入境(例如經由寮國、柬埔寨或中國大陸陸路入境),通常須被要求於同一陸路關口出境越南,倘入境後非經由同一關口出境,應於申請簽證時事先聲明,以免出境時遭受不必要調查及罰款。

安全注意事項

1.搭乘飛機時,請隨時扣緊安全帶,以免亂流影響安全。

2.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,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,小心扒手在身旁。

3.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,以策安全;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,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;勿在燈上晾衣物、勿在床上吸煙,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。

4.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,並切記勿單獨入池。

5.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,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,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。

6.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,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。

7.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,如:水上活動、溫泉..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。

8.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,頭、手請勿伸出窗外,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。

9.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,聽從工作人員指揮。 團體需一起活動,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。

10.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,請告知領隊或團友,並應特別注意安全。

11.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。 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,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。

12.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、餐廳、飯店、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。

13.藥物:胃腸藥、感冒藥、暈車藥、私人習慣性藥物。

電話撥打

1.人在<台灣>打電話到越南

 1.1.00 2+ 城市區域號碼(不須加0,如台北02只須撥2) + 電話號碼

2.人在<越南>打電話回台灣

 2.1.00 886 + 城市區域號碼(不須加0,如台北02只須撥2) + 電話號碼

電壓與時差

1.電壓:越南境內目前使用220V,一般插座為圓形,因台灣是使用110V,因此由台灣攜帶電器用品,在越南境內使用請考慮適用性 或攜帶變壓器。

2.時差:越南全國同屬一個時區,比台灣慢一小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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